台灣藥理學會
台灣藥理學會

『台灣藥理學會-李鎮源教授傑出研究獎』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 六 月 十八 日訂定
中華民國一○二年ㄧ月十ㄧ日修訂
中華民國一○五年九月二日修訂
中華民國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修訂

  1. 本學會為鼓勵會員學術研究風氣暨提昇研究水準,設置『台灣藥理學會-李鎮源教授傑出研究獎』(Professor Chen-Yuan Lee Outstanding Research Award of the Pharmacological Society in Taiwan)。
  2. 申請人資格為本會會員一年以上者,任職國內學術或研究機構副教授(副研究員)或教授(研究員)暨年齡五十歲以下者。
  3. 申請文件(皆需為電子檔案型式),包括申請表、三篇代表作及五年內著作目錄。代表作須為三年內於國內完成並在國際性期刊發表之原著論文,且申請人必須為該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4. 每年獲獎名額一名,獎金金額為壹拾萬元。
  5. 申請日期由本會另行公佈,獲獎者於當年度生物醫學聯合學術年會本會會員大會時頒獎。
  6. 由本會之學術委員會聘請初審委員審查,並由常務理事會議複審決定當選人。
  7. 本辦法經由理監事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台灣藥理學會-杜聰明博士年輕學者獎』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八日訂定
中華民國一○二年ㄧ月十ㄧ日修訂
中華民國一○五年九月二日修訂
中華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訂
中華民國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修訂

  1. 本學會為鼓勵年輕會員學術研究風氣暨提昇研究水準,設置『台灣藥理學會-杜聰明博士年輕學者獎』(Dr. Tsungming Tu Young Investigator Award of the Pharmacological Society in Taiwan)。
  2. 申請人資格為本會會員一年以上暨年齡小於四十歲者,任職國內學術或研究機構博士後研究員或助理教授(助研究員)者,或獲得科技部補助前往國外學術或研究機構擔任博士後研究者。
  3. 申請文件(皆需為電子檔案型式),包括申請表、一篇代表著作(必須在國內完成)、兩篇參考著作及三年內著作目錄。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皆須為三年內完成並在國際性期刊發表之原著論文,且申請人必須為該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4. 每年獲獎名額一至二名,獎金金額為伍萬元。
  5. 申請日期由本會另行公佈,獲獎者於當年度生物醫學聯合學術年會本會會員大會時頒獎。
  6. 由本會之學術委員會聘請初審委員審查,並由常務理事會議複審決定當選人。
  7. 本辦法經由理監事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台灣藥理學會--杜聰明博士研究生論文獎』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 六 月十八日訂定
中華民國一○二年ㄧ月十ㄧ日修訂
中華民國一○二年七月ㄧ日修訂
中華民國一○五年九月二日修訂
中華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訂
中華民國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修訂

  1. 本學會為鼓勵研究生會員學術研究風氣暨提昇研究水準,設置『台灣藥理學會-杜聰明博士研究生論文獎』(Dr. Tsungming Tu Outstanding Thesis Award of the Pharmacological Society in Taiwan)。
  2. 申請人為本會會員,且參與當年度生物醫學聯合學術年會暨報告成果之本會碩博士班研究生或畢業二年內之博碩士會員。
  3. 申請文件(皆需為電子檔案型式),包括申請表及提報之當年度生物醫學聯合學術年會摘要,摘要每篇只限一名會員申請,已發表者須附著作影印本,未發表者須附論文全文。
  4. 獲評審為特優者每名獎金貳萬元,佳作者每名獎金壹萬元。
  5. 申請日期由本會另行公佈,獲獎者於當年度生物醫學聯合學術年會本會會員大會時頒獎。
  6. 由本會之學術委員會聘請初審委員審查,初審入選者將邀請於當年度生物醫學聯合學術年會作公開口頭報告,並由複審委員評定獲獎人。
  7. 本辦法經由理監事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台灣藥理學會學生會員參與生物醫學聯合學術年會之交通費』補助辦法

中華民國一○四年三月十一日訂定
中華民國一○四年三月十一日通過
中華民國一○五年九月二日修訂

  1. 本學會為增進遠道之學生會員參與生物醫學聯合學術年會之意願,提升學術交流活動之量能,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申請交通費補助辦法。
  2. 申請對象:本會學生會員。學生會員者於生物醫學聯合學術年會期間,有參加本會審核通過之論文壁報張貼或口頭報告,每一篇至多補助一位。
  3. 學生會員者於會期內申請入會,未能通過資格審查者,不補助學生交通費。
  4. 申請者應備齊:大會報到卡、學生證,於生物醫學聯合學術年會期間,逕至台灣藥理學會櫃台領取補助金,逾期不受理。
  5. 依照申請者就讀之學校所在地區,補助金額如下:
    1、 新台幣700元整:宜蘭、苗栗、台中、彰化等。
    2、 新台幣1,000元整:花蓮等。
    3、 新台幣1,200元整: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等。
  6. 本辦法經由理監事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xWIJzǷ|

    會址:10051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號 11樓
聯絡地址:10051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號 11樓 國立台灣大學藥理學研究所
聯絡電話:02-23123456 轉 88324  傳真:02-23915297
 Line ID:tpharmacol
2016 The Pharmacological Society i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